[摘要] 专家认为,房产税出台必须经历起草完善法律草案、重要问题论证、内部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,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
本文来源于《证券日报》
“针对房产交易登记的督查并非首次,但将其列入国务院大督查,则进一步表明了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重视程度。” 昨日,某某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如是说。
近日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》指出,今年将继续选取包括“房产交易登记”、“获得信贷”等7项指标,对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进行调查评价。
上海某某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于此次大督查来说,将房产交易登记纳入其中,主要是由于在房产交易过程中,涉及的程序较多,从交易环节入手进行管制和督导,有利于促进交易环节的高效运作,也有利于房屋买卖双方成本的降低。
事实上,在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时,就曾对18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“企业开办”、“投资项目报建审批”、“不动产交易登记”等3项指标进行了调查。
专家表示,从历年督查情况来看,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,但在房地产领域都有各类督促的内容,如去年强调的是不动产交易登记,今年强调的是房产交易登记。
事实上,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时间表早在2014年就曾明确,即2014年,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;2015年,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;2016年,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;2017年,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,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。而2018年6月份,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称,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联网,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。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